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06-08-12 00:00:00.0】【浏览次数:4610】

 【 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
为了贯彻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价费〔2005〕407号)文件规定,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天津市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下,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制定了自己的服务收费标准。新标准的制定标志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收费,由原政府定价走向了市场调节,为事务所合理竞争提供必要的条件。2006年8月1日,由天津市物价局监制并委托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发行的《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价目表》公示牌,已由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对外公示。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不仅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更直接的媒介,而且将为规范我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诚信经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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