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通讯员队伍、选聘通讯员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0 00:00:00.0】【浏览次数:1954】

 【 关于组建通讯员队伍、选聘通讯员资格的通知】
津注协〔2010〕6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天津注协通讯》和本行业信息工作水平,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组建通讯员队伍,以适应当今信息高速路飞速发展的需要。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本次选聘通讯员资格的条件要求,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
一、意义
当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工作尤为重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把全国地方协会信息、简报、刊物通联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和考核内容。随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提升了天津城市定位,也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如何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结合理论研究、业务探讨、拓展服务领域、政策法规等一系列问题,亟待建立一支高水平、高学识、人才聚集的具有科研能力的专业队伍,共同关心行业动态,研究行业发展,提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在经济社会中的话语权。此次选聘通讯员队伍,旨在提高全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同时也能反映事务所的内部发展状况。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具有理论研究和一定写作专长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从业人员。
2、有志于在《天津注协通讯》或其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积极参与研讨的作者。
3、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和行业内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4、热心通讯员工作,无执业劣迹或执业道德问题。
5、有一定的文字水平。
三、要求
1、各会计师(评估)事务所按上述条件推选1-2人,规模较小事务所酌情而定。
2、推选的通讯员经市注协编辑委员会审定后,由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聘书。
3、通讯员应按时参加市注协组织的通讯员例会、学习访问、考察调研等活动。
4、各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务请将推荐名单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市注协办公室。
联系人:高树强 联系电话:23287886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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